为此,ICSID于2006年修订了仲裁规则,通过规则的第41(5)条增设了一项简易程序,允许争议当事方在仲裁初始阶段(备注:初始阶段具体是指在仲裁庭组庭后30日内且在仲裁庭就相关程序性问题组织双方进行首次谈话之前)即可提出异议,抗辩...
2021-09-06